在改革中,公有制的实现形式和以公有制为主体的所有制结构,归根到底只能根据:
马克思、恩格斯关于社会主义的设想来确定
前苏联和其他社会主义国家的经验教训来确定
生产力解放和发展的实际要求及逐步实现共同富裕的实际进程来确定
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的社会目标来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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