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法律规定,中央对特别行政区行使的主要权利有
中央人民政府负责管理特别行政区的防务
全国人大常委会享有对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的修改、解释权
全国人大常委会有权决定特别区进入紧急状态
最高人民法院享有对特别行政区的司法终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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