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6年施行的《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的规定,生产经营单位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其( )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其他负责人对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
投资人
安全工程师 总经理
主要负责人
皖ICP备18026791号-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