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6年施行的《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的规定,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道路运输单位,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使用危险化学品数量构成重大危险源的生产单位,其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自任职之日起( )内,由主管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对其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
五个月
六个月
三个月
一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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