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企业2017年1月1日向其控股公司借入经营性资金400万元,借款期1年,支付利息费用28万元。假定当年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年利息率为6%,该企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可以扣除的利息费用为()万元。
30
28
38
24
皖ICP备18026791号-4